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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职业资格证书
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:初级技能(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技能(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技能(职业资格三级)、技师技能(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技师技能(职业资格一级)。
从事宠物医疗工作,必须执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,证书分为初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证(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证(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证(职业资格三级)、中级宠物医师资格证(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宠物医师资格证(职业资格一级)。
凡在我校参加宠物医疗实用技术班学习的学员都可报考高级“动物疫病防治员”职业资格证书考试,此证书为国家劳动部门统一组织实施,须参加统一考试!此证书如下所示:
 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
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
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
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
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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