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,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。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,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,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,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按照《职业教育法》、《劳动法》关于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规定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逐步将过去的工人等级考核改变为职业技能鉴定,在全社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。
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:初级技能(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技能(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技能(职业资格三级)、技师技能(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技师技能(职业资格一级)。
从事宠物医疗工作,必须执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,证书分为初级动物疾病防治员证(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动物疾病防治员证(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动物疾病防治员证(职业资格三级)、中级宠物医师资格证(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宠物医师资格证(职业资格一级)。
凡在我校参加宠物医疗实用技术班学习的学员都可报考高级“动物疫病防治员”职业资格证书考试,此证书为国家劳动部门统一组织实施,须参加统一考试!此证书如下所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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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
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
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
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

高级动物疫病防治员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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